鄂爾多斯一紙公文,將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和即將要建立的煤炭物流產業集團推上風口浪尖。近期被媒體關注后,這一事件影響正逐漸發酵。
3個月前,鄂爾多斯市發布《鄂爾多斯市煤炭交易與物流產業建設方案》(下稱方案)。方案規定,成立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除坑口直接走鐵路外運,其他的煤炭交易一律到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成立煤炭物流集團,逐漸將所有外運煤炭都由這個集團承運。
這意味著幾乎所有的煤炭銷售與運輸業務,都由這兩家公司承擔了。鄂爾多斯此舉意在奪回蒙煤定價權和物流環節外流的稅收。
內蒙古是我國的產煤第一大省區,去年產量達到10億噸,但內蒙古的煤炭定價權并沒有掌握在自己手中,當地煤價由秦皇島港口價減去各種成本之后倒推出來,話語權由其他省份掌握,并且大量物流環節的稅收,因被外地物流企業掌握。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和煤炭物流集團,即為改變這一現狀。增加當地稅收、掌握話語權。
內蒙古自建煤炭交易中心
鄂爾多斯的這份方案規劃到2015年,建成1個年產值超500億元的煤炭產業園、1個年營業額超500億元的煤炭物流產業集團和1個年交易額超500億元的煤炭電子交易平臺,實現全市每年新增稅費收入100億元以上,將該市建設成覆蓋內蒙古、輻射全國、影響世界的煤炭交易中心、價格中心、信息中心、結算中心、融資中心和物流中心,逐步培育發展煤炭中遠期交易。
而這個交易中心即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其規格應為內蒙古直屬的企業,但該中心的大股東是溫永琳,鄂爾多斯中譽控股集團董事長。交易中心一位高層告訴記者,內蒙古每年產幾億噸煤,現在是全國最大的產煤省區,但當地煤企沒有掌握定價話語權,所以內蒙古必須建起交易中心來。
2010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高層去東北三省考察,在遼寧參觀東北亞煤炭交易中心時,受到很大觸動,大連本地并沒有煤炭資源,卻能通過交易中心實現可觀的煤炭稅收,交易中心獲得遼寧省和大連市兩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內蒙古是產煤大區卻沒有交易中心,他決定改變這一現狀。
內蒙古自治區高層在考察完東北亞煤炭交易中心后,回到內蒙摸底區內的煤炭交易中心狀況,決定大力發展交易中心模式。內蒙在調研時發現鄂爾多斯市有一家交易中心,這個交易中心2009年就已經注冊,但鄂爾多斯政府在研究了這家交易中心的匯報材料后發現其規模和力量太小,無法承擔整個內蒙古煤炭交易的重任,遂引入戰略投資者中譽控股進行資本重組。
這個項目是內蒙“十二五”重點推進的項目,從2010年10月,重新組建的公司資本結構變化后,重新定位,開始服務于全區煤炭企業和全國各地的煤炭購買企業。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二股東是中國開發投資公司下屬內蒙古能源公司。其他股東還有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和鄂爾多斯市相關部門。
中譽和國投形成煤炭的供應鏈。中譽控股是內蒙最大的煤炭公司之一,鄂爾多斯重點扶持的企業,擁有較豐富的煤炭儲量,中譽控股還有屬于自己的洗、選、配、送一體化的煤炭物流園區。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是蒙冀鐵路的二股東,曹妃甸和京唐港由國開投控股,還有運煤的船隊,在南方還有6個電廠。這兩家企業結合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方案雖只有5000字,但對實施細節做了詳細規定。方案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市內無坑口鐵路的地方煤礦企業年度煤炭產量超出其煤礦設計產能90%的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的電子交易平臺上線掛牌或競價交易,到2013年,全市煤炭企業煤炭產品(除坑口鐵路外運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上線掛牌或競價交易。這一指證令將使交易中心衣食無憂。
煤炭物流集團遭質疑反對
與交易中心類似,鄂爾多斯組建煤炭物流集團來把控煤炭外運,這個集團以鄂爾多斯市煤炭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體,采取市與旗區國有資本參與、吸納社會資本入股的辦法組建而成。
相比而言,煤炭物流集團招致的反對聲音更大。據報道,5月初,伊泰、蒙泰、匯能、伊東、滿世、億利等8家鄂爾多斯體量較大的煤炭企業聯名向市政府遞交了一份《關于不同意將煤炭企業銷售自主經營權交給物流集團經營管理的意見》,明確反對成立物流集團的協議。
據記者了解,鄂爾多斯許多大的企業均有完整的生產銷售、物流產業鏈,依靠旗下資產即可完成所有銷售活動,不需要煤炭物流集團參與他們的銷售。
記者從鄂爾多斯較為有名的煤炭公司滿世集團了解到,該公司有多個煤炭集運站和銷售機構;參股建設新包神鐵路和準朔鐵路;并成立了3個汽車運輸公司,擁有運輸車輛1000多臺,形成了完整的煤炭產、運、銷閉合運營體系。而伊泰也擁有將近300公里的鐵路和100多公里公路。也有形成完整的產、運、銷體系。
鄂爾多斯市有領導對外稱方案并不針對這些大公司,而是針對小型煤炭生產和物流企業。許多小型企業開始對此有非常激烈但也無奈的反應。
新規一旦實施,以后煤炭外運,全由煤炭物流集團負責。單純物流企業沒有了任何空間。方案規定:煤炭物流集團各子公司負責與所在區域內煤礦企業簽訂煤炭產品銷售統一承運合同;集結社會車輛或自購車輛為煤礦企業煤炭產品銷售提供運輸服務。
正是這條,引起內蒙古各物流企業的激烈反對,如果嚴格按照這一要求實施,鄂爾多斯的煤炭物流全由一家公司壟斷了,其他煤炭物流企業將無事可做,而鄂爾多斯市外的物流企業更沒有機會介入煤炭物流業務。這些企業將不得不撤離鄂爾多斯。
記者致電多家物流公司業務負責人,各方表現不一,大企業均對這份文件與鄂爾多斯大張旗鼓進行改革不認同,但他們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對抗政府,也沒有與政府談判的平臺與籌碼。對于政府的行為,他們只能聽之任之。均表示目前自己沒有主意,要看其他企業如何做再做決定。
內蒙古一位煤炭物流信息供應商負責人告訴記者,煤炭物流全集中到物流集團去,小企業必然無法生存,就算鄂爾多斯政府明確允許他們入股,成為物流集團的一員,他們的體量也太小,雙方實力懸殊太大,只能被動地聽從安排,加入物流集團后,自己的品牌和盈利能力都流失了。
山西模式能否助力內蒙古
這一切,都是內蒙古向山西學習的。據記者了解,近年內蒙古官方及交易中心負責人曾去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學習。
而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也得到當地政府大力支持。2008年12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專門發文,賦予該交易中心平衡與匯總年度煤炭鐵路運力計劃,提報月度煤炭請車計劃,制訂由山西省自主安排的新增鐵路煤炭運力方案,組織煤炭產運需銜接等多項權力。所有煤炭出省,只有看到交易中心鐵路運輸計劃的專用章印,鐵路局方可放行。太原交易中心每噸煤加收三五毛的手續費。
而交易中心的模式也是直接從太原交易中心學來的,太原方面規定,每年鐵路運力的5%,都要放到太原交易中心交易,而鄂爾多斯的方案要求今年部分煤炭進入交易中心掛牌交易,明年全市煤炭企業煤炭產品(除坑口鐵路外運部分)要全部進入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上線掛牌或競價交易。實際上是在逐步學習山西。
不過這位人士也承認,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依托山西煤炭資源,在業內有較高的地位,但太原交易所因80%以上是重點合同煤,并且企業全是國企,以2010年為例,山西產煤5億噸,有8000萬噸能夠自主定價,由于其機構的政府背景,目前更多是承載著代替政府收取煤炭出省費用的職能。
但內蒙古存在較大的區別,內蒙古雖為產煤大省,但煤炭企業除掌握在國企手中的,其余的全都掌握在私企手中,國企更聽命于政府,但私企卻更多的要考慮自己的盈利,回報股東。有時候難免與政府的出發點存在矛盾之處。
各地煤炭交易中心本來是國家對煤炭市場整體規劃中的一部分,而并非各省把控各地利益的一部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主任錢平凡告訴記者,內蒙古交易中心是全國交易中心的一部分,等我國各地的區域交易中心建立起來,就可建立全國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只是一個平臺,為煤炭企業提供物流和融資渠道。
鄂爾多斯煞費苦心建立這一套體系不過是為增加當地稅收、增加在煤炭市場上的話語權,但效果如何有待觀察。
鄂爾多斯市政府一直在大力支持交易中心的發展,按照內蒙古有關方面的設計,這個交易中心將會給內蒙古帶來大筆稅收。原來煤炭坑口價380元,17%的增值稅,6%的物流稅,而在交易中心賣出目標城市價時,能夠達到800元,通過交易中心交易就可增加一倍的稅收。
銷售企業如果想從交易中心獲得貸款,以煤炭作為抵押融資。并且憑簽訂的合同就可以融資。煤炭交易中心目前最受銷售企業歡迎。并且煤炭交易中心也讓銷售商和生產商平起平坐,目前有100多家經銷商在等著交易中心正式開業。
此前據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內部人士告訴記者,該中心即將于2月27日正式營業。然而,三個月過后,啟動尚成難題,據記者了解,沒有煤炭生產商愿進入交易中心可能是一直無法啟動的主要原因。
內蒙古煤企除國企掌握外,其余多是私企,私企更多的是考慮企業自身的利益,在煤炭不愁賣的當下,拉煤的排成長隊,他們沒有再繞個彎去交易中心交易。并且煤炭供應多是長期合同,供需雙方直接簽訂了長期供貨合同,很少會通過交易中心來解決。
雖然交易中心交易有發現價格、各個流程可控的優點,并且也是國家規劃中推行的一種交易模式,但在目前讓銷售商接受還有困難。但物流集團成立效果如何更需觀察,目前多家物流企業抵制,并且煤企也明確反對,山西的土政策搬到內蒙古是否會存在水土不服的情況。
廈門大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雖然交易中心有積極作用,但要成立煤炭物流集團,會導致壟斷,壟斷會增加企業成本,甚至會減少供應。目前國家法律對此沒有明文規定,但對市場經濟良性發展負面作用顯而易見。而鄂爾多斯效仿山西的行為政府是主要推手,如果鄂爾多斯推行起來后,內蒙古有可能在全區推行,全國其他產煤大省也將會群起效仿,這對我國能源市場正常發展的負面作用更加明顯。
記者致電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局長王俊峰,他表示這是鄂爾多斯一個地區的事情,作為全區主管單位,不便過多過問地方事務,同時個人也不便發表意見。
(來源:時代周報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