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在2014年總部機關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公司基本框架制度反映的是國家《公司法》的落實程度,體現的是公司的現代成分和價值取向。這幾年在這方面我們是有缺陷的。比如,架構不完整、授權不明確、職責不清晰、辦公不正規、薪酬不規范、監督不嚴格、賞罰不分明等。這些基礎制度的缺失,使機關工作難以施展、難以考核、難以激勵,最終使現代公司制度難以落實。”這段話指出了總部制度建設上存在的問題。由此我想到了德國哲學家黑格爾的一句名言:“建筑是凝固的音樂,音樂是流動的建筑。”借用這個句式倒真能說明制度和文化的內在聯系,即:制度是凝固的文化,文化是流動的制度。
企業不能沒有制度,沒有制度的企業沒有骨架;企業不能沒有文化,沒有文化的企業沒有靈魂。
制度與文化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制度是規范個體行動的規則或群體運作的模式;企業文化是在企業發展中形成的、為絕大多數人所公認、接受、遵守的價值理念、經營理念和行為準則。但兩者又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企業制度蘊含著企業的價值取向;企業文化又要依賴企業制度把共同的理念加以推行和加固。所以,兩者是不可分的。
制度與文化還有一個共同點,它們在企業中同屬軟實力范疇。無論是領導力還是執行力的形成,以至于最后生產力也就是硬實力的形成,都需要制度、文化保障。制度要為企業建起完整的骨架和器官;文化要為企業的肌體注入血脈和靈魂。唯此企業才有生命。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度與文化是一對孿生兄弟,有什么樣的文化,就會建立什么樣的制度;有什么樣的制度,就會推行什么樣的文化。
企業制度的缺陷是致命的缺陷。因為它直接反映了企業管理理念的落后或缺失,根子在于價值理念的偏差。董事長在總部講話中一連用了七個“不”,指出了企業制度上存在的嚴重問題;又早在1.31講話中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干部觀念落后這一根本問題。諸如習慣于小企業生產、習慣于金融機構追捧、習慣于坐地銷售、習慣于一路綠燈、習慣于粗線條管理、習慣于單一產業運營、習慣于昨天的經驗,等等。這些“習慣”的存在,自然形成了一種“習慣文化”,在企業的發展中,頑強地表現自己“不與時俱進”的文化特征。于是,建章立制上的漏洞沒人去補,即便建了制度也未必科學有效,就算有了好制度也沒人去監督落實。這一現狀又反過來影響著員工們的思想,削弱著干部的意志,動搖著骨干的希望,“溫柔”地蠶食著我們的創業精神,給企業帶來更深的內傷。
沒有正確的認知和進步的理念,就無法建立完整的現代企業制度;不立即完善目前殘缺的企業制度,企業文化就成了無本之木。因此,必須雙管齊下,在學習中健全制度,在立制中走向成熟。
建立企業制度,是企業有目的的舉措,這個目的,就是企業的價值目標;制度一旦建立,作為一個存在物,每一條都包含著一定的價值判斷。比如,我們推行多勞多得、同工同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價值理念,就必須有完備的薪酬制度和激勵制度作支撐;執行制度的偏差,傷及的則是企業所推行的價值理念。這就是企業制度與企業文化的一致性。
制度是凝固的文化,文化是流動的制度。
學習董事長講話的目的是什么?是變革。變革什么?變革那些不適合以致阻礙集團發展的一切。希望就從集團的制度文化開始吧。
(來源:北京集團總部 王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