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中,證據的“三性”是指證據必須具備的三個基本屬性: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這三個屬性共同決定了證據的證據能力和證明力,是法庭審理案件和認定事實的關鍵。在司法實踐中,法庭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的三性展開質辯的過程,通稱為“質證”。質證活動,在內容和對象上指向的就是證據的三性,學理上稱之為“三性質證”模式。
一、何為證據“三性”
1.真實性
證據的真實性,也稱為客觀性,是指證據所表達和體現的內容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能夠反映案件的真實情況。真實性是證據能力的主要影響因素,不具有真實性的證據會被排除;真實性也是證明力的重要影響因素,真實性存疑則其證明力也會受到很大影響。真實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實和內容上的真實兩個方面,在質證時理應對證據的形式真實和內容真實發表意見。
2.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指的是證據的來源、程序以及形式等符合法律規定,使該證據可以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被審查和判斷,否則將被予以排除。合法性包含主體合法、來源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等方面。例如,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作出鑒定結論的主體必須具有相關的鑒定資格等等。合法性也是證據能力的重要影響因素(如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合法性也影響著證明力的判斷(如瑕疵證據規則)。
3.關聯性
證據的關聯性,也稱證據的相關性,是指證據和待證事實之間存在關聯。有些證據與當事人之間產生糾紛的事件存在關聯,但其與待證事實不存在關聯,不具有事實的關聯性。關聯性是證據能力的必要條件,關聯性的程度(關聯性的大小)也是證明力的重要影響因素。當事人對證據質證時應表述該證據與舉證一方待證事實(當事人需要證明的要件事實)之間有無關聯性;訴訟對方則是基于對證據與前述待證事實的相關性發表關聯性的意見。
二、證據 “三性” 的相互關系及綜合運用
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共同構成了證據的基本屬性。真實性是證據的基礎和本質要求,只有真實的證據才有可能證明案件事實;合法性是證據的規范保障,確保證據的獲取和使用符合法律規定,維護司法公正和秩序;關聯性是證據的邏輯紐帶,將證據與案件事實緊密聯系在一起,使證據具有實際的證明價值。
在司法實踐中,對證據的審查和判斷需要綜合考慮 “三性”。首先,要審查證據的真實性,確保其反映的是客觀事實。然后,要審查證據的合法性,排除非法獲取的證據。最后,要審查證據的關聯性,判斷其是否與案件待證事實相關以及關聯程度如何。只有同時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的證據,才能被法庭采納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而且,在判斷證據的證明力時,也需要綜合考慮 “三性” 的具體情況。例如,一份真實、合法但關聯性較弱的證據,其證明力可能相對較小;而一份真實、關聯性強且合法獲取的證據,其證明力則相對較大。
總之,證據的“三性”是法律實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應當充分認識到證據“三性”的重要性,在證據的收集、提供和審查過程中嚴格遵循相關要求,以確保案件事實的準確認定和公正裁決。
(來源:北京總部 左傳浩)